作者: 来源: 发表时间: 2024-05-15 16:45
今天上午,我市召开“菏泽市公安局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情况”新闻发布会,邀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安机关坚持打击与服务并重、防范与整治并进,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,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情况,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。
敬请关注。
新闻发布会开始
主持人
女士们、先生们,新闻界的朋友们:
大家上午好!
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。
今天是第15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。近年来,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打击与服务并重、防范与整治并进,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,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,取得了显著成效,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、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为了让大家全面清晰地了解我市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情况,召开本场新闻发布会。
受邀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:菏泽市公安局党委委员、刑警支队支队长韩伟先生;菏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刘景胜先生;菏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梁春亭先生,共同介绍有关工作,并回答各位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。
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:省驻菏新闻机构、市各媒体和新闻网站的记者朋友。
主持人
首先,请韩队长,介绍一下全市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情况。
韩伟
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:
大家上午好!首先,我代表市公安局党委,对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广大媒体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,对大家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、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!
公安经侦工作处于服务发展的“核心区”,优化环境的“第一线”,维护人民群众最切身利益的“最前沿”。一直以来,党委政府高度重视,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。近年来,全市公安机关在省公安厅和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坚持打击与服务并重、防范与整治并进,深入开展“鲁剑”“铁拳”“猎狐”“双清”“夏季治安打击整治”等专项行动,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。2023年以来,全市共查处经济犯罪案件424起,抓获犯罪嫌疑人548人,挽回经济损失4.8亿元,缉捕境外逃犯4人,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、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一是聚焦促发展全力优化营商环境。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、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,围绕市委、市政府“后来居上”“四个突破”重大战略部署,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理念,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保护,对外来投资者和本地商户权益依法平等维护,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依法平等对待,严格区分政策法律界限、罪与非罪界限,正确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,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生存和发展。部署开展打击侵企经济犯罪专项行动,侦办涉企案件283起,依法打击合同诈骗、职务侵占、挪用资金、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等多发涉企经济犯罪,坚决保障企业合法权益,维护市场经济秩序。出台落实便民利企十项指引,建设企业线上“联系群”、线下“服务站”,积极回应企业诉求。结合查办经济犯罪案件,梳理部门管理和企业经营隐患,向有关部门和企业发布风险提示“两书一单”23份,推动部门监管和企业合规发展。建立落实便民利企常态调研机制,认真听取意见建议,不断提升经侦部门便民利企工作水平。24小时接报处理企业报警求助和法律咨询,常态化开展服务保障工作。
二是聚焦防风险严厉打击突出犯罪。始终保持对各类经济犯罪严打高压态势,分领域、分阶段对金融、财税、社会民生等领域经济犯罪实施系列打击。2023年以来,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犯罪专项行动,主动与金融监管、金融机构等部门对接,重点排查,深挖线索,协同推进,查处逃废金融债务案件12起,侦办了山东某面业有限公司骗取贷款等重大案件。开展保险领域犯罪专项打击,依托警保服务站联合开展研判,强化执法协作,查处案件10起,侦办了单县平安财险人伤黄牛案等重大案件。组织打击虚开骗税领域犯罪系列行动,依托警税联合执法中心,集中警税双方优势资源,健全统一管理、统一指挥的联合执法办案机制,联合开展打击成品油、涉农领域、“黑产业链”平台企业等虚开专项行动,侦办了菏泽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、东明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重大案件。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,实行“阳光”办案,突出追赃挽损,最大限度降低受害人损失,侦办了徐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、张某集资诈骗案等重大案件。开展“猎狐”境外追逃行动,从柬埔寨、俄罗斯、泰国、老挝成功追回4名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。
三是聚焦强根基持续深化一体化建设。着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健全“党委统一领导、经侦上下联动、警种横向协同、部门多元共治”的经侦工作一体化格局。全市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一体化防控处置工作机制形成,建立了由市委、市政府领导同志挂帅、20个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,建立运行了行业管理、风险处置、宣传防范、沟通联系等工作机制。依托社区警务开展涉众型经济犯罪“零发案”(社区、村居)活动,对商务楼宇、街头门店等重点区域以及投资理财等重点行业开展走访调查,摸清底数、建立台账,实行分级预警管理。采取社会面排查、行业排查、发动公众监督等多种方式,摸排风险隐患,及时督促整改,防止风险扩大。市县全面建成经侦信息导侦联勤工作站(室)和市局资金查控中心建设,打造经侦核心手段。落实警税、警保、警银等联合执法协作机制,10个县区全部建立警税联合执法中心联络办公室,挂牌建立警保服务工作站,建立了公安、税务、海关、银行、市场监管“五位一体”联席会议机制,实现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、共研,共建、共治防范打击经济犯罪社会化体系。
四是聚焦抓防范深入开展宣传预警活动。以“5.15”经侦宣传日、涉众型经济犯罪“零发案”(社区、村居)创建活动为抓手,选择大型广场、商超等人流密集场所举办集中宣传活动,邀请行政执法部门、经济管理部门及有关金融机构共同参加活动,引导群众理性投资,拒绝高额利润回报诱惑。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,通过展示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展板、展播“三微”作品、发放防范宣传单页、经侦民警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进行现场宣传,近距离、面对面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、服务民生的信心决心和突出成效。组织民警进社区、进园区、进学校,开展法治宣讲、以案说法、专家点评等活动,剖析典型案例,揭露传销、非法集资等不法行为的惯用伎俩,普及防范知识,着力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,在全社会营造防范经济犯罪的浓厚氛围。
下一步,全市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,扎实推进新时代公安经侦工作“三五”工程,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贡献公安力量。
主持人
谢谢韩队长的介绍。接下来,是记者提问环节,提问前请举手示意,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。现在开始提问。
鲁网记者
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、服务企业发展方面,有哪些工作举措?
刘景胜
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和市局党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部署,全市公安经侦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坚决遏制经济犯罪高发态势,提高打防经济犯罪质效,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。一是立足打击犯罪主责主业,坚持以打开路,组织“鲁剑”“铁拳”“猎狐”等专项行动,对商贸、财税、金融以及社会民生等领域经济犯罪实施多波次打击,持续向高发多发、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经济犯罪发起强大攻势,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普惠化、法治化营商环境。二是坚持平等保护,全面准确落实“两个毫不动摇”,严厉打击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活动,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,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,确保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。三是通过召开警企恳谈会、入企调研、警企线上服务、法治培训等方式,征求企业意见建议,掌握企业实际需求,零距离护航市场主体发展。四是加强企业风险防控,提高监测预警和处置风险能力,帮助企业查堵管理经营漏洞,提升企业安全系数。
中国山东网记者
请问,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有哪些形式,群众如何识别?
梁春亭
感谢您的提问。当前,非法集资犯罪在我市仍有一定规模,但总体风险是可防可控的。该类犯罪都具有共性特征,一是低风险、高回报,以稳赚不赔的承诺吸引投资者;二是拆东墙、补西墙,通过资金腾挪延长骗局时间;三是投资的不可知和不可复制,保持投资神秘性;四是投资者结构的金字塔或扇形特征,通过不断发展人员谋利。
根据以上特征结合工作实践发现,当前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:
1、设立互联网企业、投资类企业、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;
2、以虚构境外企业名义,以虚假境外投资项目为噱头,吸引不明真像群众投资;
3、不具有发行股票、债券、基金的真实内容,以发行或者转让股票、债权、私集基金、虚拟货币等名义非法吸收资金;
4、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,以返本销售、售后包租、约定回购、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;
5、以种植(养殖)、租种(养殖)、联合种植(养殖)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;
6、以委托理财、融资租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;
7、以提供“养老服务”、投资“养老项目”、销售“老年产品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;
8、利用民间“会”“社”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;
9、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。
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犯罪分子也借助互联网等手段从事非法集资活动,犯罪手段也在不断翻新。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意识,不要轻信高利诱惑,投资要理性,遇到问题咨询正规金融、司法部门,防范投资陷阱。公安机关会在党委政府领导下,依托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一体化防控处置机制,联合相关部门,发挥职能作用,不断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,切实守好群众的钱袋子。谢谢!
大众网记者
请问,作为普通市民应该如何预防经济类犯罪?
韩伟
今天是第15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,主题是“与民同心·为您守护”。借此机会,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一下如何提高警惕意识,克服侥幸心理,防范投资陷阱,共同守住钱袋子、护好幸福家。一要保持理性投资。高收益往往伴随高风险,牢记“天上不会掉馅饼”“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”,保持清醒头脑,坚持理性思考。二要学会识别防骗。对宣称无风险、许诺高回报的投资项目,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,主动咨询有关金融、法律部门,防止各类假借“投资理财”名义的平台、公司或个人诱骗广大群众尤其是中老年人参与非法集资活动。三要知晓政策法律。参与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,根据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相关规定,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,由集资参与者自行承担。广大群众对“高息存款”“高回报投资”,要提高警惕,坚决回避。要教育规劝亲朋好友远离非法集资,已经参与非法集资的,要尽快脱离非法集资活动,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,打击不法分子,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。
主持人
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,再次感谢几位发布人对有关工作的介绍和对记者提问的解答。媒体朋友们,公安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,请各媒体通过全方位、多角度、深层次的宣传报道,提升社会各界关注度,扩大打击战果,持续营造正面舆论声势,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,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。
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,谢谢大家!
(图片摄影:石新莹)